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晋电大纪发〔2020〕23号 各党总支、党支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确保我校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现就元旦、春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2月22日。 二、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对象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自查。由各级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深入查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风险点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整改落实。 抽查。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四风”反弹问题,紧盯顽瘴痼疾,重点聚焦多发、易发和隐形变异问题,组织监督检查,做到六个“紧盯”: 一是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节日病”,盯住公务接待场所等重点部位和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靶向发力; 二是紧盯餐饮浪费问题,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着力发现和纠治学校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务接待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 三是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救助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和应急处置等领域,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是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 五是紧盯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在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纠住不放,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切实为基层减负; 六是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开展案例警示和自查自纠等,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各级党组织要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要求,做实做细自查自纠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坚决杜绝贯彻落实中的部署不力、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 (二)严明纪律规矩,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明纪律规矩,重申节日禁令,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为“镜鉴”,发挥好警示预防作用,推动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夯实作风建设思想基础,增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发扬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打消侥幸心理,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营造风清气正节日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协助校纪委,盯住重点人群,守住重要时点,抓住关键环节,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履行好监督职责。校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中,要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于工作失责失察、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其他 各党总支分别于2021年1月8日、2月22日前向校纪委报送自查报告(包括上级文件精神、党纪党规、警示教育材料等学习情况和自查情况)和台账(见附表)。 六、举报方式 举报信箱:山西广播电视大学行政办公楼一层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寄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北路109号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纪委 邮编030027 来访地址:山西广播电视大学行政办公楼207室 中共山西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