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推进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晋纪办〔2019〕17号),为进一步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督促校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第三条 会议承办部门应将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学校其他重要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提前1天向校纪委通报有关议题情况;议题提交部门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向校纪委提交《中共beat365体育亚洲官网在线&主站纪律检查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见附件)。
第四条 有关干部人事事项,承办部门应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前报送校纪委。
第五条 校纪委应参加学校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对相关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并作好记录。
第六条 校纪委应对校党委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完成后,承办部门应将组织实施情况相关材料报校纪委备案。
第七条 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主动接受监督或规避监督;不经集体讨论研究,以文件传阅、口头通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集体决策后不按规定程序运作,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集体决策;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执行错误造成严重后果;参会人员违反纪律擅自泄露涉密决策事项;弄虚作假造成集体决策失误以及其他违反规定造成失误等情形,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晋电大纪发〔2020〕11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共beat365体育亚洲官网在线&主站纪律检查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
2021年9月28日
上一篇:很抱歉没有了
下一篇:很抱歉没有了